1、“眼对眼”的表现
1)“眼对眼”是社交的重要标志
人类社会交往,语言是重要的手段。除了口语交流外还可以通过手势,体态或眼神等形体语言来传递人们的思维和感情。其中眼睛的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们常常描述:“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会说话的眼睛”,“欢快的目光”,“犀利的目光”,“会心的对视”等等,都形象地说明了眼睛是人们在交流中传达思维和感情信息的重要工具,或且说是最重要的形体语言。
2)自闭儿童“眼对眼”的表现
(1) 常常目光散视,茫茫然地不盯别人的眼睛,与人讲话时,目光不定。晃忽,似听非听,心不在焉。让人无法与他交流,互相沟通。
(2) 强迫性地让他抬头,对视眼睛时,常常违抗。表现为尖叫、哭闹、打人、抓人等行为的对抗情绪。
(3) 缺乏“眼对眼”是一种障碍,缺乏对眼凝视是自闭症社会性交往障碍十分重要的症状。可根据患儿的具体情况,在逐步建立感情,信任关系的基础上,逐步进行眼对眼的训练。
2、感情交流的表现
1) 情感交流常常出现困难的表现
(1) 对父母和亲友没有感情上的依恋以及依恋关系;
(2) 不能与小朋友、伴玩者进行感情交流、孤独自乐,更不会扮演感情角色人物。;
(3) 对某些物品表现特别依恋和执著,大有“恋物不恋人”的感情;
(4) 对别人的感情,熟视无睹,不会察言观色;
(5) 自己的感情简单、贫乏,很少微笑。因此,难以发展和分化出友爱、友谊、同情、怜悯、悲伤、羞愧、悔恨这一类高级的社会化情感。
(6) 不受情绪感染,也不与别人,特别是父母和亲人产生感情上的共鸣。
家长对他的呵护,呕心沥血的养育以及不顾沉重的精神压力和经济上的负担,得不到孩子的理会。对家长的喜、怒、衰、乐也很少有反应,表现得极端冷漠。他们这种情感交流的障碍,足以使家长们切心痛绝感伤无比!
2) 情感交流上障碍的原因
(1)由于他们兴趣狭窄和奇特的偏好,把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摆弄喜欢的个别物体上,无心与人们进行情感上的交流。
(2)他们的感知觉与普通孩子不同。对人的面部特征和表情的变化,感受不到兴趣,不能感染到其中的意义和作用。
别人的哭、笑、喜、怒、悲、痛等表情,他们不能理会,没有这些情感表示的感染力,所以表现出情感反应的冷漠和无视。
没有通过与人的拥抱、抚摸、携手活动的体验和表达。无从感受情感,形成情感交流无根源的障碍。
没有父母的依恋和发展的依恋关系,就没有情感的基础和社会化情感交流的发展,自然不能与亲人、与社会产生感情共鸣。感情共鸣是高级情感产生的基础。没有感情的共鸣,各种高级情感交流的行为也就没有了。
(4) 由于身体发育的障碍,造成感觉的缺乏或迟钝
有的患儿身体变得僵硬,缺乏相应的依偎动作和兴奋、愉快情绪反应的机能。
有的患儿身体某些功能障碍,毫无生气,象木偶一样,情绪反应呆板、机械,没有灵气的活跃,造成情感的迟钝。
3、 玩伴与建立起伙伴关系
研究表明,儿童的心理健全发展有赖于两种基本的人际关系。一种是亲子的依恋关系,另一种是玩伴关系。
玩伴关系是儿童在游戏中形成的,来源于对自我认同和依恋关系的发展,是儿童社会人际交往活动的扩大。
1) 正常儿童玩伴关系
(1) 婴幼儿期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交行为,只有短暂的对视,相对笑一笑,抓摸对方身体。1岁以后,常常会争夺玩具。2岁以后开始有一些友好的交往。
(2) 社交相互作用特点的三个阶段
a) 第一阶段是以客体为中心的阶段,儿童的相互作用更多地集中在玩具或东西上,而不是儿童本身。如搭积木、拼装物件等。
b) 第二阶段是简单的相互作用期
对同伴的行为作出反应,并试图去控制对方的行动,能简单扮演,形成伙伴关系(以我为中心的行为)。如捉迷藏游戏等。
c) 第三阶段互补性的相互作用
能以轮流互惠性、按规则进行游戏。如轮流扮演“警察抓小偷”的警察和小偷的角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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