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弱智儿童的综合潜能,充分挖掘弱智儿童的遗传潜质,尽可能地提高弱智儿童的智能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当前是弱智教育最根本的目的。
长期以来,国内的弱智教育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广泛的科研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第一个方面:综合智力训练。
通过运用专门设计的训练内容、训练手段和训练器具,训练弱智儿童的观察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操作能力等。
第二个方面:自然与社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通过教授弱智儿童理解掌握基础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丰富弱智儿童的知识内容,增加见识,开阔眼界,习得未来生活必备的生存知识和社会交往能力。
第三个方面:劳动技能的训练与掌握。
通过专门设计的劳动技能专业训练,培养弱智儿童的生存与劳动能力,为他们将来进入社会习得自食其力的本领。
上述三个方面对弱智儿童的潜能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教育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第一,教育过程长,见效慢。
弱智儿童记忆力、思维能力一般较差,思维方式与知识应用水平极有限。因而对各种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过程较长,所花时间,为正常儿童的2至10倍,(主要指IQ在60以上的轻度智力落后儿童),许多知识,弱智儿童也许终生学习也无法理解和掌握。
第二,教育方法简单,适用性差。
我国弱智教育开展得较晚,无论是教育理论或教育方法都极欠缺,尤其是教育方法与教育手段。人们往往都是用对待正常儿童的教育方法来对弱智儿童进行施教,对弱智儿童的特殊性体现的不够,创新性成份很少,这就使得弱智教育难以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第三,教育效果低。
由于弱智儿童智能水平的限制,对各种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的程度较低,以及教育理论模式和教学方法的落后,弱智教育的效果巩固率极低。年龄越大的弱智儿童,其教育效果的巩固率越低。7至10岁的弱智儿童教学效果巩固率:一年以内巩固率为70%左右,两年以内巩固率为52%左右,三年以内巩固率为34%左右。10至11岁的弱智儿童教学效果巩固率:一年以内巩固率为55%左右,两年以内巩固率为41%左右,三年以内巩固率27%左右。12至14岁弱智儿童教学效果巩固率:一年以内巩固率为40%左右,两年以内巩固率为25%左右,三年以内巩固率为20%左右。
第四,教育效果对弱智儿童自身持续发展作用极小。
正常儿童在经过几年的教育之后,随着知识水平的不断提高,智能不断得到开发,自我意识能力、自我创新与自我发展能力,以及自学能力飞速发展。自我教育能力和自我开发潜在的意识,赋予儿童的未来发展以崭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动力。这种正常儿童身上常见的可持续发展的趋势和动因,在弱智儿童身上几乎看不到。改善这种状况,必须通过引发弱智儿童的学习兴趣,激发弱智儿童的学习积极性,最终诱导弱智儿童产生良好的学习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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